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社会工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推进“好房子”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居住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力有序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
在全省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设计建造标准,打造高品质“好房子”,老旧住房系统推进功能性改造和品质升级,切实改善既有住房居住质量,稳妥开展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探索建立可持续的更新机制。以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优良、安全耐久为目标,通过前瞻性设计和高品质建造,延长主体结构使用寿命,通过灵活空间变化和便捷维护更新,长久满足居住需求。
二、提升规划供地质效
(一)着力优化新建住宅规划条件。强化规划统筹,确保城市风貌协调有序、配套设施完整适配。“好房子”的规划设计应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强化高度、体量、色彩、形体等要素的引导与管控,彰显地方文化内涵与当代建筑特色。支持各地合理降低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等规划指标,引导企业建设低密度、高品质、可持续的“好房子”,鼓励综合利用下沉空间、架空层、屋顶露台等区域,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和灵活性,严禁借机私搭乱建、违章建设。
(二)规范新建住宅土地供应管理。优先在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依托存量建设用地规划住宅用地,增加核心区域优质地块投放。统筹住宅、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用地布局,合理控制单宗住宅用地出让规模,鼓励小地块出让。全面推行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高品质住宅、智能建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内装等要求在建设条件意见中予以明确,可通过履约监管协议等形式进行约定。
(三)全面保障新建住宅供地条件。新供应住宅用地应坚持净地出让,做到土地权属清晰、规划条件明确、安置补偿到位、没有法律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住宅用地可依据详细规划,同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组合出让,按宗分别签订出让合同。
(四)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将完整社区建设作为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的重要载体,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补齐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短板。按照“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标准,加强社区与周边商业、交通、公园等设施衔接。加强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增设健身休闲运动场所,推进社区服务智能化。
(五)强化既有住房用地规划支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简化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针对创新居住空间设计、提升小区公共服务功能、增加公共空间等正向优化情形,探索实施“不计容”等激励政策。对纳入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可依法享受相应的规划、土地政策支持。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统筹纳入“好房子”用地供应计划。
三、提升住房标准水平
(六)构建新建高品质住房标准体系。以建设安全耐久、绿色低碳、宜居舒适、智能便捷、环境优美、文脉赓续的高品质住宅为目标,加快构建“好房子”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在落实国家《住宅项目规范》和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强化空间布局、采光、通风、隔声以及防堵、防漏、防裂、防臭等底线指标,拓展涵盖房屋运维、室内装修、能耗监测、高品质供水、供热热计量改造等内容的全过程标准。保障性住房优先建成“好房子”。鼓励企业结合地方特色和自身优势,制定严于省级标准的企业标准。
(七)制定既有住房改造标准。建立既有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参照“好房子”建设标准,逐步完善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改则改原则,依据房屋抗震鉴定加固、可靠性鉴定等标准,加快建立涵盖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常见问题预警及品质升级的指引体系,构建以安全为核心的技术标准框架,为系统化安全整治提供技术依据。
四、提升建筑设计理念
(八)提高新建住宅设计品质。建立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推动数字孪生技术在策划、建设至运维全过程的应用。引导企业结合当地气候、文化与生活习俗进行项目设计,体现齐鲁文化和项目特色,防止“千房一面”。明确关键性能指标,全屋住宅层高不低于3.0米,楼板厚度不小于120毫米。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执行节能率达到83%的设计标准。推行“少规格、多组合”的标准化与模数化设计,探索应用大空间体系、主体结构与管线分离等技术。规范住宅设计发包,住宅项目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专业设计,应与建设工程统一委托设计,不得分别发包。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管理规定,健全规划、住建、审批等跨部门协同审查机制,推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一窗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
(九)新建住宅应适配多元居住需求。建设、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结构、年龄阶段、经济水平等因素,创新开发适配市场定位的住宅产品,完善户型功能,室内布局做到动静分区、干湿分离,增设灵活可变功能区域,切实提升实际使用率,满足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新建全装修住房应预留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和环境健康监测等智能产品接口条件,同步配建光纤到户和移动通讯基础设施。
(十)优化既有住房改造设计。鼓励居民开展既有住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倡导精细化、微更新设计理念,推广建筑、结构、设备、景观等一体化集成设计,着力探索空间可变性与适应性,满足家庭结构变化需求。在尊重原有建筑结构与风貌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整合厨卫功能、改善采光通风、补充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等手段,系统性优化功能分区,在有限条件下最大限度提升空间使用效率、居住舒适度。
五、提升工程建造能力
(十一)加速推进智能建造。积极推行BIM技术,提升设计、施工、运维协同水平。大力推广装配式装修和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等建造工艺,积极采用同层排水技术,拓展建筑机器人施工应用场景,实现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加强数字化技能培训,培育专业人才。加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培育,强化智能建造试点成效评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智能建造先进经验、技术和模式。
(十二)完善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执行样板引路制度,关键工序实行举牌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强化防水质量控制,全面推行三次蓄水试验,压力淋水检测时长不少于0.5小时。竣工验收重点检测隔声性能(楼板撞击声压级不大于60dB)与室内空气质量。全面落实延长工程质量保修期制度,售后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维修响应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维护一体化(EPCO)等模式。
六、提升绿色建材品质
(十三)全面推广高性能绿色建材。严格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大力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高品质住宅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新建住宅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结合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导向,大力推广智能、高效、节能的电梯、空调、水泵、照明等设备系统,积极促进高性能成品门窗、集成化厨卫等部品部件规模化应用,从设计阶段预留新风系统等设施安装条件,在精装修交付或菜单式装修中提供绿色健康材料选项。
(十四)鼓励研发新型高性能建材。围绕“好房子”品质需求,鼓励建设、设计和建材企业加强合作,研发与建筑结构同寿命的建材产品。重点在超低能耗围护结构、高性能节能保温、长效可靠防水、高效楼板墙体隔声、高性能系统门窗、防串烟串味高标准烟道等领域,加大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力度。
七、提升运维服务质量
(十五)拓展物业服务内容。优化物业服务标准,系统提升共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客服响应等服务质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聚焦“一老一小”,因地制宜延伸服务链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更好满足居民居住生活需求。
(十六)打造智慧物业运维平台。推行“物联网+维保”模式,强化设施设备日常监测与预防性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控。推广智能安防系统应用,提升高空抛物监测、入侵报警、访客管理等功能智能化水平,增强小区安全防护能力。鼓励引入无人超市、自助快递柜等智能设备,推动安防、家电、能耗监测等多系统数据互通与场景联动。
(十七)健全“好社区”治理体系。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有效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居民议事协商、服务信息公示等制度,畅通居民诉求表达与响应渠道。加强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提升业主自治能力。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八、提升“好城区”配套设施
(十八)优先完善新建片区配套设施。统筹片区居住用地与公共服务、景观、产业等布局,合理分布和优化教育、医疗等设施,避免“孤岛式”住宅开发,从源头上防止“房子硬件好、周边配套差”的结构性矛盾。注重职住平衡,合理确定片区居住用地比例和开发强度,推动居住、就业、公共服务等均衡布局,降低长距离通勤对居住品质影响。
(十九)逐步补齐老城区配套设施短板。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考虑区域内新建、改造、更新等地块时序安排,推动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升政务、便民商业、公共文化等一站式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实施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热力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增强片区运行韧性与安全。合理规划停车设施和充电基础设施,保障居住与出行需求。
(二十)优化城区人居环境。构建连续舒适的慢行系统和开敞空间网络,打通街区微循环,增加公园绿地、街头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推动绿道串联成网,提升环境宜居性。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彰显城区风貌特色。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全域推进,统筹改善片区排水防涝与雨水利用能力,系统提升生态环境和空间品质。
九、加强组织保障
健全省级指导监督、城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做好政策研究、推动落实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各市加大优质地块挖潜力度,及时解决项目土地、规划优化调整等相关问题,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定期发布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建设进展和成效,不断提升行业认知度和公众参与度。创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合作方式,形成多方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7月5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