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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6-06-24 15:38:1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助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我会联合山东建筑大学鉴定检测中心,取得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第一批绿色建筑预评价机构资格。现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DB37/T 5097)及《绿色建筑符合性评估标准》(T/CABEE 095),开展绿色建筑预评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山东省内符合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的绿色建筑项目,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可申请开展绿色建筑预评价。预评价对象应为单栋建筑或建筑群,具体要求如下:

1.单栋建筑:应为完整的建筑,不得从中剔除部分区域。

2.建筑群:是指位置毗邻、功能相同、权属相同、技术体系相同(相近)的两个及以上单体建筑组成的群体。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所有提交的图纸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绿色建筑预评价申报书;

2.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

3.项目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

4.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5.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PDF盖章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绿色建筑预评价材料”,纸质材料邮寄或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2.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单位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需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

3.协会组织专家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DB37/T 5097)及《绿色建筑符合性评估标准》(T/CABEE 095)开展预评价工作,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书;

4.通过预评价的绿色建筑项目在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妥善解决的项目,由协会出具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复核后颁发绿色建筑预评价证书。

五、评价管理

1.取得绿色建筑预评价认定后,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应及时向协会提出变更,并重新申报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

2.取得绿色建筑预评价认定后,项目出现违反申报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协会将撤销项目证书,并在协会官网和公众号上公布;

3.绿色建筑预评价依托协会城乡建设项目策划与低碳科技专业委员会,开展评价工作和为预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六、联系方式

办公座机:0531-86417416;

联 系 人:陶嘉15318828373,杜智宏15665868166;

电子邮箱:sdlsjzypj@163.com。


附件: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2026年6月23日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联系电话:0531-87080801/02/03/05/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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