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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

2026-05-13 16:19:26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学(协)会,有关高校,有关单位:

5月24 日—31日是第二十六个全国科技活动周,5月30日是第十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为做好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6〕34号)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时间

(一)主题:奋进“十五五”科技谱新篇

(二)时间:5月上旬至6月上旬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展示科技创新成果。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科技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战略部署,宣传和展示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成果。

(二)举办科技讲座。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行业企业等要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科普大讲堂等多种形式,举办科普知识讲座,传播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知识。

(三)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科研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地及相关高校、企业的科普基地,要组织开展开放参观活动,通过成果交流、实验演示等,向社会公众展示住房城乡建设先进科技成果。

(四)开展科普下基层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举办科普进公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组织科技人员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理念和科技知识,宣传惠民科技成果,普及城市安全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五)面向青少年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青少年参观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场馆、实验室、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科普基地,引导、鼓励青少年投身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结合自身科技资源,精心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确保有关科普活动安全有序、丰富多彩。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集中做好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期间科普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行业创新意识。

(三)严守安全底线。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和风险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各活动的主办和承办单位应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制定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各项工作应守牢意识形态底线,做好保密工作,注重实效,力戒打卡、排名等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

(四)做好总结反馈。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做好科技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总结和反馈工作,于6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相关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发送至我部标准定额司工作邮箱。对活动组织特色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我部将在科普工作推优等工作中予以重点考虑。

联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电  话:010-58934022

邮  箱:biaodingsikeyanchu@126.com

附件: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5月7日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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